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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4-40106 | |
| 發文字號:屯政辦發〔2024〕37號 | 發文時間:2024-08-10 |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屯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 | 發布日期:2024-08-10 |
各鄉鎮人民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區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現將《長治市屯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長治市屯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區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長治市屯留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區區域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突發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
與食品、藥品、疫苗安全相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長治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長治市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長治市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執行。
與人畜共患傳染病相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長治市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執行。
與水和大氣等環境污染相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長治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執行。
1.4 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部門協作,依法科學、高效處置,分級分區、精準施策,社會參與、群防群控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具體見附件1)。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指 揮 長:區人民政府分管衛體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衛體局局長、區應急局局長、武警屯留中隊中隊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衛體局、區發改科技局、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運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中心、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文旅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區醫保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紅十字會、區林業局及事發地鄉鎮、街道、中心分管領導。根據工作需要可按程序及時研究對成員單位進行補充調整。
區指揮部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關于公共衛生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區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等公共衛生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共衛生安全總體規劃、重要措施,組織指揮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區級層面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級別并組織落實響應措施,頒布臨時規定,依法實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導協調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評估和善后處置工作,落實區委、區政府及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交辦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其他重大事項。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研究確定預防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審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送稿;確定IV級事件的級別,決定啟動IV級應急響應;組織專家對達到或超過III級突發事件向上級部門提出啟動響應建議。
2.2 區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體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衛體局局長擔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訂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防范治理工作,開展桌面推演、實兵演練等應對公共衛生事件專項訓練,協調各方面力量參加公共衛生事件滅消行動,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組織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評估和善后處置工作,報告和發布公共衛生事件信息,指導鄉鎮、街道、中心做好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等工作。
2.3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政府辦:負責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信息溝通,傳達區指揮部的指令,協助有關單位辦理區外應急救援等協調事宜,向上級政府報告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對指揮部的命令執行情況跟蹤反饋;指派或協調相關單位做好區外參與救援人員、善后處置人員接待工作。
區委宣傳部:把握宣傳報道口徑,引導正確輿論導向,保證信息透明度;配合衛體局做好群眾防病知識的新聞宣傳與報道,提高群眾自我防病能力。
區衛體局: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專家組;組建、培訓衛生應急隊伍,做好患者的調查和救治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應急處置,提出并落實控制措施;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區政府各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采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區公安分局:負責密切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相關治安事件,嚴厲打擊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協助衛體局依法實施強制隔離措施,必要時協助進行密切接觸者追蹤;做好交通疏導,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車輛通行。
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并落實學校內的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措施。
區財政局:確保區級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所需資金,落實各項應急物資專款,撥付應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人的應急診療費用。
區發改科技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下發的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干預措施,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期市場價格的監督管理和市場藥品及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嚴格控制物價上漲,并對市場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開展對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科學研究;鼓勵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響應處置有關技術等方面的交流。
區林業局:負責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陸生野生動物疫情防控措施。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產品的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市場秩序;根據需要,對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經營行為采取臨時管理措施;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綜合協調處置;做好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互通和會商研判相關信息。負責對藥品、疫苗等相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及相關藥械的監管。
區民政局:負責事件所涉及困難地區、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監督使用;協調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區工信局:負責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生活必需品應急物資的應急供應;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市場秩序的整頓。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承擔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所需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緊急運輸任務,確保應急處置物資及時運送到位。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疾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全區范圍內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應急救援自然災害、安全生產類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武警屯留中隊:負責本中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現場的控制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指導全區垃圾、糞便處置設施建設,提高環境衛生設施水平。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陸生野生動物疫情防控措施。
區文旅局:負責制訂全區旅游行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標準和措施;堅決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過旅游途徑擴散;督促賓館、飯店有關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2.4 專家組
區衛體局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院前急救、臨床醫學、自然疫源病學、微生物學、衛生監督、檢驗檢測、精神衛生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組。專家組成員名單由區衛體局確定,專家組日常管理工作由區衛體局辦公室負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區衛體局組織專家組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響應,或啟動哪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5 指揮部分組及職責
為便于指揮,協調應對,確保我區突發公共衛生應急工作處置有力,實行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動協作機制,具體分組分工如下:
2.5.1 綜合協調組
由區政府辦牽頭,區委宣傳部、區農業農村局、區衛體局、區文旅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督導強化重點領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監測;開展信息互通、技術互援,會商共識,協同施策,防范化解較大公共衛生風險;組織實施部門間綜合研判,向指揮部及辦公室提出預警、響應、發布的相關意見、建議和策略、措施;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2 防控救治組
由區衛體局牽頭,各醫療衛生機構、區教育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局、區紅十字會、區醫保局、武警屯留中隊配合。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診療和防控技術方案,組織落實各項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措施,對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組織開展溯源和病原(媒介)調查排查,實施防治效果動態評價,并向指揮部提出強化或調整有關措施的意見、建議;組織和指導參與處置人員實施個人防護;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應急培訓;協調、解決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的困難、問題;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3 交通場站組
由區交通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文旅局、區衛體局配合,負責督促指導交通運輸企業落實重點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測溫等必要措施;妥善實施場站發現有相關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的臨時隔離、留驗并移交轉運;協助開展密切接觸者追蹤;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4 市場監管組
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文旅局、區衛體局配合,按照“早部署、早動員、早落實、早見效”的原則,重點落實好集貿市場管理,強化環境衛生清潔整治;嚴厲打擊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5醫療物資保障組
區工信局牽頭,區發改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中心、區衛體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配合,負責統籌和協調醫療應急物資的供需、生產、儲備、調撥、運輸等事宜;提出必需醫藥物資的應急儲備和采購計劃;籌措資金,提供資金保障;督促和檢查各項保障措施落實情況;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6生活物資保障組
區發改科技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中心、區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配合,負責統籌和協調必需生活物資的供需、生產、儲備、調撥、運輸等事宜;監測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場動態及供給,維護市場秩序;督促和檢查各項保障措施落實情況;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7宣傳組
區委宣傳部牽頭,區網信辦、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體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配合,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積極引導輿論;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2.5.8社會治安組
區公安分局牽頭,區網信辦、區教育局、區交通局、區文旅局、區應急局、武警屯留中隊配合,負責密切關注和及時依法處置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社會治安事件,嚴厲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會同衛體局對相關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等進行追蹤;做好交通疏導,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相關車輛優先、快速通行;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監測
醫療機構、疾控中心要根據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的建設要求,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區衛體局組織各醫療衛生機構,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等開展臨床癥狀、流行病學等監測,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進行監測。
區教育局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落實日常晨午檢、因病缺勤登記制度等。
區農業農村局組織所屬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所屬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對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開展畜獸間和暴露環境的病原學、血清學監測。
3.2 預警系統
區疾控中心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系統,建立健全預警報告制度,根據預警等級,制定監測計劃。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開專家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分析,并及時發出預警;在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易發季節到來之前,收集監測和報告資料,全面分析預測,做出預警分析,提出防范性措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要對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跟蹤監測,掌握其變化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趨勢和問題及時進行預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特大、重大、較大、一般4個預警級別。
3.3 事件報告
3.3.1 報告內容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分為初報(首次報告)、續報(進程報告)和終報(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初報
(1)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
(2)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續報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進程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首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終報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置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3.2 報告原則
初報要快,續報要新,終報要全。
3.3.3 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事發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事發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發地的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報告單位,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區衛體局報告。
區衛體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后盡快做出研判,在1個小時內向區指揮部和區政府報告,同時向長治市衛健委應急辦報告,由長治市衛健委請示長治市應急指揮機構向全區或事發地發布預警公告。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并保護現場,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
信息報告采取書面形式。情況緊急時,初報可先通過電話等快捷方式簡要報告,1個小時內補報書面報告,并做好續報,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對于期限較長的突發事件,可逐日報告當日情況。報告主要內容:事發地名稱、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和地點、傷亡的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以及目前的處置情況等。
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詳見附件1)
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個級別。
I級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II級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III級 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IV級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區指揮部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負面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勢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響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響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置、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2 應急響應
5.2.1 IV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經專家組會商研判,確認達到IV級時,應立即報請區指揮部,由區指揮部宣布啟動IV級應急響應,各成員單位迅速進入臨戰狀態,區指揮部指揮各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2 III級及以上應急響應
發生III級及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區指揮部立即宣布啟動IV級應急響應,指揮各應急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同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情況,并建議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上級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之后,區指揮部協調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3 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處置工作采取邊調查、邊處置、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1)調配應急人員、物資。區指揮部根據需要,在全區調集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開展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隊伍到達現場后,盡快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并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區政府批準,可以宣布為疫區;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4)采取控制措施。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別和應急處置需要,按規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易感人群應急接種、疫點消毒、水源保護、污染食品以及職業中毒事故物品等的追回和封存。
區政府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區、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
鄉鎮、辦事處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等措施。
(5)實施交通衛生檢疫。交通工具上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根據國務院衛健委的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交通工具司乘人員應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點,并向交通工具的營運單位報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奎c和營運單位應當立即向區交通運輸局和區衛體局報告。區衛體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采取相應的醫學處置措施。交通工具上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由區衛體局和交通運輸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控制措施。
(6)加強旅游管理。旅行社、星級飯店和旅游區(景點)、旅游定點餐館、旅游車船公司,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對每個旅游團隊都要建立人員和行程詳細資料保留制度,嚴格實行首診報告制和疫情報告制度,認真做好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和消毒工作。
(7)開展群防群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鄉鎮、辦事處以及村委會(社區)應當組織力量,團結協作,群防群治,協助衛體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居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8)開展醫療救治。按照醫療救治方案指定專門醫療救治機構,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置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同時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發病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關的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方案進行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工作。對新發現的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
(9)組織技術培訓。對新發現的突發性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應及時組織開展相應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處置能力。
(10)督察與指導。區指揮部對全區范圍內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11)發布信息與通報。區衛體局按規定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報。
(12)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開展心理應激和危機干預工作,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
(13)組織對外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各新聞媒體必須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的統一要求和口徑進行宣傳。
(14)維護社會穩定。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改科技局等機構要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15)進行事件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和社會心理評估等。
5.4 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屬Ⅳ級響應,由區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響應終止建議,報區指揮部批準,區指揮部宣布終止Ⅳ級響應,并通報相關部門。
6 后期處置
6.1 后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區衛體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區政府和長治市衛健委。
6.2 撫恤和補助
民政局等相關部門要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3 征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區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7保障措施
7.1 經費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經費應當由財政給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經費包括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要的儀器設備、交通通訊工具、藥品、醫療用品、防護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緊急救治費用、急救人員防護費以及醫療廢水廢物處置費用等。
7.2 物資保障
7.2.1 建立區政府常規儲備庫及臨時應急儲備庫
區政府常規儲備庫由區發改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儲備物資數量應滿足我區較大規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暴發流行時的需要,由區指揮部統一調撥使用;區級臨時應急儲備庫應能滿足疫情發生時3天內我區疫點處置應急物資需求,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管理,供緊急調撥使用。具體物資儲備數量由區發改科技局、區衛體局、區財政局聯合確定。
7.2.2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地制定本單位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儲備計劃,結合各自實際,做好物資儲備工作。(詳見附件3)
7.2.3 物資供應
指定若干具備法定資質的骨干企業作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物資的生產基地,優先保證各種生產要素供應和供水供電等外部條件。
7.3 技術保障
7.3.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組
區衛體局負責建立突發衛生事件專家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專家組由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檢驗、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綜合評估突發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響應的建議。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置措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7.3.2 應急醫療衛生隊伍
區衛體局建立一支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等部門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常備機動隊伍。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等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突發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4.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常備隊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7.4 演習演練
區衛體局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8 附則
8.1 預案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由區衛體局牽頭編制和修訂,并負責解釋。當有關法律法規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由區衛體局牽頭結合實際適時修訂完善。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2.長治市屯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流程圖